• 首 页
  • 本县概况
    • 定南概况
    • |
    • 图说定南
  • 综合资讯
    • 本县资讯
    • |
    • 上级动态
    • |
    • 县委文件
    • |
    • 会议活动
    • |
    • 领导讲话
  • 纪检工作
    • 纪检动态
    • |
    • 制度建设
    • |
    • 警钟长鸣
  • 组织工作
    • 组织建设
    • |
    • 干部教育管理
    • |
    • 人才工作
  • 宣传工作
    • 思想建设
    • |
    • 学习培训
  • 政法工作
    • 综合治理
    • |
    • 维护稳定
    • |
    • 队伍建设
  • 统战工作
    • 海外联谊
    • |
    • 民族宗教
    • |
    • 工作动态
  • 党校工作
    • 理论学习
    • |
    • 干部培训
  • 群团工作
    • 妇联组织工作
    • |
    • 共青团建设
    • |
    • 工会建设
  • 基层党务
    • 先进典型
    • |
    • 基层动态
  • 党员之家
    • 七一社区
    • |
    • 流动党员
  • 党务互动
    • 民意征集
    • |
    • 部门信箱
    • |
    • 书记信箱
    • |
    • 县委领导
今天是:    今日天气:
站内搜索:
制度建设
当前位置: 首页  >> 纪检工作  >> 制度建设
我县出台《关于加强镇(街)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》
文章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15年04月13日 15:52:13

为完善镇(街)纪律检查体制机制,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,近日,定南县出台《关于加强镇(街)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推进镇(街)纪检监察组织机构、人员编制、经费保障和办案力量“四到位”。
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镇(街)纪检监察组织在镇(街)党(工)委和县纪委监察局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。镇(街)纪委由书记、副书记和委员组成,镇(街)设立监察室,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,与镇(街)纪委合署办公。对镇(街)纪委定员定岗,做到专职专用。
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镇(街)纪委书记应用主要精力和时间抓纪检监察工作,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关,并不得超过一项。其中不得分管和从事土地房屋征收、规划建设、招商引资、计划生育、安全生产等不利于执纪监督职能发挥的工作。镇(街)纪检监察干部不参与驻村挂点。

《实施意见》还对镇(街)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运行制度、发挥镇(街)纪委委员作用制度、加强镇(街)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、加强村(居)纪检组织建设、加强对镇(街)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领导等方面进行了明确。

栏目导航
  • 纪检动态
  • 制度建设
  • 警钟长鸣
最新资讯
  • 我县出台《关于加强镇(街)纪检...
  • 我县出台《关于加强镇(街)纪检...
  • 县委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...
  • 天九镇扎实做好2015年党风廉...
  • 天九镇扎实做好2015年党风廉...
  • 天九镇扎实做好2015年党风廉...
  • 龙塘镇龙塘村返乡农民工养殖蛋鸡...
  • 龙塘镇龙塘村返乡农民工养殖蛋鸡...
中共定南县委 主办 中共定南县委办公室 定南县信息中心 承办
联系地址:定南县历市镇龙亭路(县委办,县信息中心) 邮编:341900
联系电话(传真):0797-4291168(县委办);0797-4290126(县委办);0797-4292025(信息中心)
赣ICP备10007131号-2 技术支持:网联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