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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若干意见
文章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15年02月28日 16:57:06

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,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保障司法民主、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,保障公民陪审权利,扩大参审范围,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县委政法委、县人民法院、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《定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若干意见》。《意见》分六个部分,共20条。

《意见》明确,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陪审员“倍增计划”,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番,并超过法官人数。要注重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,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。同时,建立专家陪审员机制。《意见》要求拓展参审范围,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外,县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案件,一般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,2015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要达到95%以上,并逐年提高参审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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